2015年11月10日学术政策及课程委员会通过 
2015年12月11日教务院通过 
总统于2016年4月1日通过 
学术政策及课程委员会于20/4/20通过修订 
教务委员会通过的修订案
20年5月2日主席通过修订 

全日制学年(10个月)教师从一开始就签订合同 学年(8月1日)至春季学期毕业. 暑期教学是自愿的. 教师可以要求在指定的夏季课程期间授课. Availability 课程的多少取决于学生的需要,由学术副校长决定 还有学生事务和院长. 班级分配由年资决定 如下页的政策所述 Manual. 

暑期学校的工资是按每学时计算的,每年提供一次 最后预算由主管商务的副总裁在审批时通过 the USG. 负责学术和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向全体教员通报情况 秋季学期开始时的工资率为下一个夏季之前 制定暑期学校时间表. 

暑期学校的教师教学将获得每学时的全额学费 class. 一个完整的班级被定义为在班级结束时有18名注册学生 进度调整期. 学生少于18人的班级的补偿 会根据入学人数按比例分配吗. 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除以 这门课的注册人数是18人,再乘以每学时的比率. The part-time 教师工资将按比例分配给9名学生. 

全职教师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前8个学时. Faculty teaching 超过8小时的课程将按兼职教师每学时的标准支付. 全日制教师在夏季的最大教学负荷由 USG是9-10学时. 

教师必须决定是否按比例教授他们被分配到的课程. 教师在最后一次工作时获得初步注册和工资信息 上课的前一天. 将计算每节课的总费用 日程调整期后的第二天. 

本政策的特殊例外由主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批准 根据学生和学校的需要来管理学生事务.